第二节 灯景 杂艺
灯 景
县内人民素有观灯、玩灯的传统习惯,尤以春节、元宵为盛。灯景繁多,龙灯为主。分白龙、青龙、黄龙。多用布料着色制背部,为半肚式,又有以纸扎花圈为腹背的全肚式。龙身常为12-24节。龙灯有耍龙(舞龙) 、看龙(观赏)之别。耍龙轻盈矫捷,便于翻滚腾挪;看龙庄重华丽,重于赏心悦目。此外有“牌灯”,为1×1×1,5尺的长方形六体木框,四周镶嵌玻璃, 画有骨牌或纸牌图案或人物、鸟兽、花卉等,上扎彩绸,系铜铃。框下装置一根4尺长的木柄,以供提举。有男、女队或混合队。人数少则16,多到32人。1人1灯,服饰一色。腰系彩带,足穿“打鞋”。常见表演形式有洗牌、翻牌、叠牌,还有双凤朝阳、鸳鸯展翅、孔雀开屏、 蝴蝶穿花等的队形变幻。 其次居民自制的提灯,有“走马灯”、“龙凤灯”、“白免灯”、“虾子灯”、“鲤鱼灯”、“螃蟹灯”、“绣球灯”、“金钱灯”等等,花样繁多,不一而足。均用雪白棉纸糊扎,外绘彩色,内燃蜡烛。灯烛辉煌,相映成趣。
霸王鞭
抗战期间, 由客居本地的北方艺人传入。是用一根约1米长,直径约30毫米的小竹管制成。两端劈成凹形,中间夹嵌制钱,舞动哗哗作响。边舞边唱,唱曲多民间小调,如《小放牛》、《十二月花》、《孟姜女》等。虽是北艺南传,但积习已久,遂成为本地一种民间保留曲艺。
台 阁
本地俗称“扎会”。一张四方台桌,上面装置小型舞台,上装灯光,沿用桂剧剧目中的人物(角色限于1~2人),配成剧景,如《白蛇传》(饰白娘、小青)、《长坂坡》(饰赵云1人)。剧中人物全由小孩装扮,不唱不舞。台后有鼓吹队,专奏桂剧锣鼓,并用唢呐吹奏桂剧唱腔。元宵晚上在舞龙、舞狮的行列中,最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