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地处
湘江上游,自秦凿灵渠后,历为中原沟通岭南重要航道,开发较早。自秦至民国,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不发达。
农业方面:早在西汉(前206~公元22年) 时期,有零陵郡太守翁卿“视水泉,开沟渎,为民作均水约束”的记载。南宋绍兴(1131~1162)年间,县人刘霆兴筑贡陂堰,灌田千余亩,可见当年农田水利规模。经过历朝的开发逐步形成县内以种水稻为主的耕种格局,明嘉靖十年(1531)统计,有官、民田、地、塘62.497万亩(含西延)。自清代至民国,田亩总数增减不大;长期处于封建土地制度统治下,灌溉条件差;兵祸使农村经济更受摧残,清初,县境多年遭受战祸,人丁锐减,至康熙二十八年(1689),还荒芜水田32%,民国33年,日军侵陷县境,未及一年,平民死伤8万多人,耕牛被掠5万多头,哀鸿遍野,人代牛耕,简单的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1949年统计,保水田12.99万亩,占水田面积的22.54%,平均亩产粮食140公斤,粮食总产115659吨。
工业方面:现存的汉墓、宋窑遗址,说明汉代和宋代,已有烧砖、瓦,制陶瓷。宋代欧阳修主编的《新唐书》地理志载“湘源上有金,有铁”,但无采掘记录。明代,今
东山七宝坑,
蕉江龙口,已经开采铅锌矿。清代,各乡有小型煤井窿道,采掘煤炭,作烧制石灰的燃料。上述采掘,均时断时续,未具规模。民国时期,宜乡(今
绍水一带)建立裕国公司,出产生铁,经营20余年后停业。万二乡先后建立寿城公司、越城公司,在
龙水、
大西江开采锡矿,年产锡砂40吨。
民国27年,湘桂铁路建成通车;交通部机器厂,陆军第五军兵工厂、酒精厂,甦报印刷厂,先后迁驻全州生产,县内始有机器制造业、机器印刷业、化学工业和电力工业。旋因战火逼近而迁走。民国36年,县内私人开设桂光电厂一家,装机容量46千瓦。
1949年,县内作坊有榨油业、酿酒业、铁器业、豆腐业、豆豉业、造船业、电力业等30个行业746户,从业人员1406人,工业总产值2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0.74%。
商业方面:据安徽寿县出土文物鄂君启金节记载,在春秋战国(前717至前221)时代,鄂君启已溯航至洮阳, 两千年前即为通航要津。康熙《全州志》载:明人赵希敏载米六、七舟,向湖广贸易。清代湘、赣商人在县城、柳浦、建安司等地设会馆11处。湘江沿岸,即为商贸汇集之地。民国时期,桂黄路、湘桂铁路先后建成通车,全州县城成为桂北、湘南的通商口岸。
民国时期,湘、赣客商,占重要地位,布店、药材、瓷铁店,多为客商经营。屠宰、伙店、酒、腐,多为本地人经营。终因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社会购买力低下,虽有较好的交通条件,商业仍未能很快发展。
民国23年, 县内有商店522家。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工商户迁至县城经营,商业一度繁荣。 民国33年日军侵陷县境,县城烧毁殆尽,商业受到极大的摧残,曾有1公斤食盐换取100公斤稻谷的特殊情况。 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城商户仅持劫后余资,修盖低矮瓦屋营业。民国35年,县内商店恢复到565家,资本1293.86万元(法币)。当时货币严重贬值,以全县的米价计, 31年12月每市斤法币2.42元, 37年12月每市斤金元券0.73元,金元券每元折法币300万元,6年之内,物价上涨90.50万倍。至1949年,全县有私商841户,从业者1838人,国内纯购进70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467万元(折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