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工业结构
全州县工业基础薄弱,解放初期,工业基数较低,至1969年,工业统计,只有总产值,无轻、重工业之分,至1970年.始分轻、重工业统计。县内工业中,轻工业一直居主要地位。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比重,1970年最高,达65.37%;1985年较低,为56.89%,仍占半数以上。重工业比重,1985年为最高年份,也只有43.11%(详见表4~6)。
轻、重工业内部结构
本县的轻工业、分以农产品为原料和非农产品为原料加工两个类型,因县内工业不发达,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为主。县内的重工业,分采掘业、原材料工业、加工工业三个类型,其中以加工工业占主要地位,次为原料工业(工业产值经济类型结构比重详见工业卷表10~1)。
部分年度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重结构表
表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