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在自治区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申报中,桂林市11个少数民族乡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用于乡里的建设。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主要是通过资金补助的形式,提升少数民族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全区有79个少数民族乡,桂林市15个民族乡也参加了项目申报和竞争评审”。
通过自治区财政、住建等部门评委会专家审查,评选出27个项目作为少数民族乡建设竞争性项目实施,其中桂林市草坪回族乡、黄沙瑶族乡、两水苗族乡等11个民族乡成为立项单位。
“每个民族乡得到600万元的补助经费。这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环境改善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谭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