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管理
解放前,水利设施简陋,管理工作单纯,所需经费不多,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向受益田亩摊派水谷。有的工程还有堰田租或塘田租或鱼利等收入。
解放后,水利管理任务重,所需经费较多,各工程均靠搞好经营管理,增加收入,以维持开支。境内国营水利工程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征收水费和开展综合经营。
征收水费
1956年国营建江南渠水利工程发挥效益, 当年试征水费,收入1万元,以后各国营工程陆续竣工,陆续开展征收水费,到1990年底,累计征收水费1104万元。
水费开支坚持以水养水的原则。主要用于防汛抢险、工程维修(包括渠道)以及加班加点的费用。但所需的粮食补助,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到粮食部门购买。
综合经营
各水利工程在建成后都开展了一些综合经营,但规模不大。1981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56号文件关于“今后凡新建或者加固工程,都应将综合经营项目纳入规划、统一设计、分期施工” 的精神, 以养鱼、发电为主的综合经营开始较大规模开展起来。一、发电。从1964年起,到1990年底,国营水利工程利用渠道跌水、坝后落差先后建水电站13处,装机25台,总容量1.44万千瓦,累计发电17474万千瓦时,总产值977万元。二、养鱼. 国营水库可养鱼面积1.48万亩,已养鱼面积1.43万亩,到1990年止,共捕鲜鱼36.5万公斤,产值62万元。另外, 还建有鱼苗基地6处,建有鱼池92亩,共投资12万元。先后培育出鱼苗66万尾。三、种植。 1966年建江水利工程管理所首先建果园场40亩,4人管理,经营19年,累计产柑桔12万公斤, 收入5.8万元,到1990年止,全县共有10个国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有果园场,栽培柑桔819亩。 另外,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管辖范围内的土地陆续种植用材林。五福水库已种植杉木950亩,长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