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妇女分娩大多自生自接,也有请产婆接生,产妇遇到难产;危及生命,往往束手无策,时有死亡,产妇生命安全无保障。人们常说:“妇女生孩子,与阎王隔层纸,寅时还在阳光道,卯时会进鬼门关”。民国29年(1940) 全县始建县立卫生院,内有助产士1人,开始实行新法接生。 35年到38年,县城有私人开设8间西医诊所,看病、售药兼新法接生。但只有极少数有钱人到诊所或卫生院住院留产。35年2月到5月,全县卫生院工作报告书上统计,在院分娩的2人,外出接生28人。广大妇女仍是旧法接生。
1951年全县人民政府卫生院,配助产士2人,开设妇产科门诊及留产部。据1至6月统计,接生56人。 1952年桂林专区为县内培训8名妇幼保健员,县卫生科开始举办农村接生员训练班, 培训185人,经过短期培训,能掌握“一躺三消毒”的新法接生操作常规和新生儿的假死急救,以及产后大流血的处理,无菌处理新生儿脐带手术。后来区卫生所相继建立,培训农村接生员,改造“旧产婆”。新法接生广泛地在县城、农村推广,母、婴健康得到了保障。1952年新法接生658人。1954年达到0.94万人,其中农村0.69万人,占全县新法接生73.4%。1957年建立妇幼保健站,加强了对接生人员的管理。
1959年开始办农村产院。到1963年办起农村产院39个,其中中心产院4个,有产床39张,产妇休息床192张。 接生员报酬按同等劳动力记分,大队统筹解决。1964年全县共出生婴儿1.48万人, 其中新法接生1.25万人, 新法接生率达到84.46%, 基本取代了“旧产婆”和“自生自接”的旧习。平原地区新法接生率已达92%以上,县城已达到100%。
1978年全县18个公社卫生院有妇幼保健专业人员32名, 接生员306人,农村妇幼保健网基本形成,普及新法接生的公社由1978年的13个,增加到1979年的17个,其中安和公社新法接生率由76%提高到97%。
1981年桂林地区妇幼保健站组织各县妇幼保健站长对6个已普及新法接生的县, 进行检查验收。 对县内18个公社23个大队中的接生员进行操作技术考核,有204人达到“一躺三消毒”(即器械消毒,产妇阴部消毒、婴儿脐带消毒)的要求,占88.6%。1982年至1985年,对接生员的管理有所加强。1985年全县出生婴儿0.89万人,新法接生0.87万人,新法接生占97%。 1988年全县有接生员278人,村村都有接生员,新法接生达到99.2%。为了提高科学接生水平,全县对助产人员实行了统一命题考试,考核成绩及格者,发给合格证,同时取消一批不合格的接生员。接生员由原来的278人减少为2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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