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代至民国29年(1940),全县人民的医疗保健,全仗中、草医治疗。29年,始建县卫生院。 31年,再建石塘、界首、庙头、龙水4个卫生分院。33年日军陷境,全部遭破坏。34年光复,冬,仅恢复县卫生院,当年该院有技术人员21人,其中医师3人,护士4人,助产士1人, 卫生助理8人。35年至38年,县内先后设有西医诊所8间,兼西法接生。广大农村,仍以中医治疗为主。 抗日战争结束后,县内城乡天花疟疾等疫病流行,染病者达9万人次,医少病多,长期蔓延,死亡0.88万人,有的全户死绝,惨不忍睹。1949年临解放时,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28人。
解放后,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大的发展。在医疗机构方面,1950年建立全州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后改为县人民医院),1951年始建区卫生所,1955年组织联合诊所,同年又建立防疫站,1957年建立妇幼保健站,1966年建立机关、学校厂矿卫生室,1969年生产大队建立合作医疗站,1981年改为村级医疗点。1990年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627个,其中县级医院2所,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各1所,乡镇卫生院17所,中心医院3所,联合诊所24所,村级医疗点522个,厂矿企业卫生室22个,机关学校卫生室12个,其他事业卫生室3个,乡镇级防保所20个。共有病床879张,卫生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0.22万人,其中中医203人,西医840人。(详见表27~1、27~2)医疗技术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西医学习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有较多的进展;在外科上,已能做胃、脾脏、全官切除及乳腺癌的根治等手术;逐步建立起了全民的爱国卫生制度,对危害全县人民最大的11种传染病开展了防治工作,已消灭或基本上消灭了天花、疟疾和丝虫病;对妇女、幼儿的保健工作日益加强,人民的身体素质有所提高。本县气候、土壤适宜多种中药材生长,是发展中药材生产的优势。在县医药公司的扶助下,到1990年止,全县共建立了大、小药材场133个,是年生产干药材达20万公斤。
卫生行政机构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民国时期,由县政府及警察局管理卫生事务。民国35年(1946)成立全县防疫委员会。解放初期,县民政科兼管卫生行政。1952年建卫生科。1961年改为卫生局。 1966年复改为科。1968至1971年与民政科合并为民卫小组。1972年9月复设立卫生局。此外,卫生学校共有职工33人。
部分年度卫生机构统计表
表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