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卷 体育
民国时期,县内便有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群众体育有拳击、举重(举石锁)、比手劲、棋类等活动;儿童体育有跳绳、跳田、打陀螺、打棍、捉迷藏等活动;学校体育,30年代最通行的是跑步、乒乓球、足球。抗日战争时期,篮球传入县境,当即为中、小学接受。
解放后,县内体育运动,蓬勃发展。群众体育方面:舞龙、舞狮,50年代,较为兴盛,80年代后, 更常盛不衰;为配合民兵训练,全县开辟篮球场500多个,练习球艺;80年代以后,每逢农历五月初五,罗江两岸,人山人海,观看龙舟竞渡;特别是近10年来,中老年体育活动蓬勃兴起,或晨操、或气功、或门球,每日清晨,约有数百人活跃在体育场上;机关、厂矿亦重视体育活动,每逢节日,必有大、小型体育竞赛。学校体育方面:自50年代至90年代,先后贯彻《劳动卫国体育制度》和《国家体育训练标准》,使体育锻炼,日趋正常。
解放后,县内体育工作由教育科兼管。1957年,始设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1年以后,始办业余体校至今,该校先后向自治区输送体育骨干41人。自1974年至1990年,国家、自治区、地区先后在县内举行运动会26次,其中全国性1次,县内曾获团体和个人冠军14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