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
公路建设是全县人民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邀请了自治区、桂林市和县有关专家成立评标委员会,并由县监察局、公证处派员全程监督。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县委王正阳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交通厅路网办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原区公路局局长石明瑛担任,委员由桂林市交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杨子尧,桂林公路局副局长工程师肖桂平,区公路局工程师孔令才,全州县建设局招投标站站长,高级工程师高晓强,全州县审计局审计师唐国斌同志担任。各项招标文件齐全,规定明确。经过资格预审有12家投标单位入选。投标截止时间是北京时间1998年11月23日下午6时整,地点在飞鸾桥北指挥部办公室。由于有两家投标单位未能在下午6时前送达投标书,自动失去投标资格,现场公正人员准时将所送达的投标书封存。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县政府第二会议室举行工程招标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逐一审查,区路桥总公司北流公司、中国地质工程公司、桂林公路局分别中一、二、三标段。后由于北流公司没有达到投标承诺书的条件及时进场,改由得分第二名的全州县交通局承建。
四、工程建设、施工情况。
1998年9月10日,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福喜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王正阳任常务副指挥长,桂林公路局副局长肖桂平以及县政府、县人大等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由原县纪委书记许禄梅兼任。同时从相关职能单位抽调8位同志到办公室具体开展工作。健全了施工、监理、协调、财务、质量监督、安全保卫部门。由广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政府监督,桂林公路局派出驻地监理办负责现场质量监理。
征地拆迁补偿按全兴一级公路补偿标准执行。全线共征用土地351.154亩,征拆房屋12516.73m2。由于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得到沿线单位及群众的全力配合和无私奉献,指挥部及时解决被拆迁房屋重建用地问题,房屋拆迁及土地补偿资金及时到位。整个工作较顺利,为施工打下了较好基础。
1999年12月20日,过境公路动工,首先在二标段中地公司施工段进行。上午9时45分,在鸣放鞭炮后,铲运车从已征的柑桔、桃树林中推进,不到20分钟,开出了一条施工道路。后来,各施工单位陆续进场施工,过境公路没有举行开工仪式。
按照县委政府“过境公路要创优质工程”的要求,我们以合同形式明确了创优质工程的责任,提出了工程建设“优质、快速、安全”的目标。建设期间,除受政府的质量监督和质量监理外,还请桂林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视察两次,实行权力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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