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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

2011-11-07   发表:

  ■一孩生育证:已领取结婚证,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须持户口簿、结婚证、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的婚育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领取为接受生殖健康服务和生育一孩的凭证。

  ■二孩生育证:符合《条例》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持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婚育状况等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满一年的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表,经单位或村(居)委、乡镇计生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并公示15日,如群众无异议,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核、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

办理地点:全州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局(中心路19号) 咨询电话:0773-4815338或482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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