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先涝后旱。6月初旱象露头,至7月26日止,受旱22.8万亩,经过努力抢救,仍有7.5万亩严重失收,当年减产粮食772.5万公斤。
1963年,境内遭特大旱灾(详见1963年抗旱纪实)。
1965年6月25日始旱, 连续60多天,受旱面积19.45万亩,成灾14.64万亩,因旱减产粮食1577.5万公斤。
1974年9月始旱, 至10月9日受旱面积10.86万亩,其中坼裂6.67万亩,伤苗2.97万亩;旱情以
永岁、
文桥、
庙头3个公社最重,计4.8万亩。
1980年6月中旬始旱,至7月18日,水田受旱面积达11.56万亩,其中严重坼裂5.31万亩,伤苗2.22万亩。全县因灾减产粮食453万公斤。
1983年4月22日至8月20日连续干旱58天, 中、晚造受旱面积12.03万亩,其中严重坼裂3.13万亩,干枯1.97万亩。受旱特别严重的
白宝、
东山两个公社,水稻损失70%以上,杂粮基本无收,人畜饮水困难,减产粮食500余万公斤。
1985年7月初始见旱象,至8月18日止,共有10.87万亩早稻因旱失种,中稻失收达5.4万亩。晚稻受旱6.05万亩,其中坼裂2.15万亩。仅晚稻粮食减产3082万公斤。
1990年夏秋空前大旱(详见1990年抗旱纪实)。
附;抗旱纪实
一、1953年抗旱纪实
1953年6月15日起,持续干旱,至8月10日止,全县早、中稻总受旱面积27万亩,占总水田面积的45.5%。其中无水灌溉的6.23万亩,坼裂的5.23万亩,严重白裂的7.78万亩,枯萎的4.17万亩,枯死的3.60万亩,减产粮食1668.5万公斤。受旱特别严重的是十二区 (今属资源县)、东山等区。自7月初,县委决定以抗旱防旱为中心,桂林专员公署专员王斌吾、副专员吴英甫率工作组到全县督促抗旱。县内调干部,教师1800余名,组成抗旱队,分赴各区抗旱。在广泛的宣传发动下,扭转了群众迷信靠天的旧意识。区乡干部带头行动,找水源、修补水利, 大力添置抗旱工具。经过40多天的努力,共动员17.74万人参加抗旱,新修补水沟0.22万条,水井0.67万个,水塘242口,堰坝0.17万处,水枧761条,大河引水21处,开挖岩洞水35处; 还动用龙骨车0.32万架,孔明车0.24万架,戽斗0.6万个,吊桶1.46万个,水桶0.82担。并加强对用水的管理,抢救田禾11.17万亩,大大减少了旱灾损失。
二、1963年抗旱纪实
1963年6月下旬始旱, 至8月18日止,全县受旱面积27.67万亩,占总水田的51%,其中白坼的占20.1万亩;17.5万多亩旱地作物几乎失收。灾情特别严重的是
石塘、东山、白宝、
枧塘、
两河等区,有312个生产队人畜饮水发生困难,不少山上的竹子、小树被旱死。全县因旱灾减产粮食3036.5公斤,为境内近百年罕见的大旱灾。是年气象特点:一是旱期长,雨量少;二是气温高、蒸发量大,相当部分江河断流,井塘干涸,树木枯黄。旱情初露后,县委立即发出抗旱防旱紧急通知,要求区、社、队层层固定专人领导。旱情严重的地区党政领导,全力以赴投入抗旱,并加强劳动管理,贯彻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开展劳力、工具协作,实施长期抗灾。至7月中旬,旱情扩大,县委动员广大干部投入抗旱救灾,出动5万多人, 2.6万多件抗旱工具,并安装抽水机122台/3500马力,县人委拨款3万元支援抗旱。有史以来,第一次抽用大清塘的泉水,对石塘圩附近农田进行灌溉。旱情缓解后,县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扩种冬种养麦以度荒年;妥善安排统销粮1175万公斤,种子10万公斤,发出救济款566.4万元,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减免农业税60万元,增加农副产品收购项目20个,以增加灾民收入。通过这些应急措施,全县灾民安全度过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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