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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将要求财产公示

2012-02-22   发表:

日前,在观看领导干部职务任前公示时,细心的人会发现多了一项公示内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这是县委组织部按照《全州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情况,对其中6个方面财产在本人所在单位和县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进行财产公示,是为了前移监督关口,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收入来源和财产变化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财产申报是刚性要求,从2011年12月30日起,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如不申报,将取消任职资格;如申报不实,影响任职,将暂缓任职。

财产公示办法也彰显了人性化,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按照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分为两部分14个方面,第一部分6个方面,将进行公示;第二部分8个方面只申报不进行任何形式公示,由本人密封,在工作需要经批准才能查看。这样既利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监督,取信于社会,又利于为领导干部合法财产保密,消除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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