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11日公布施行。据桂林市教育部门介绍,桂林登记在册的校车共379辆,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学起,我市就特别强化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已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校车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
据2011年12月的统计数据,桂林市的379辆校车每日运送学生(幼儿)总数达15234人次,农村地区、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城乡结合部的学生是校车的主要乘客。校车绝大部分分布在私立幼儿园中,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中仅有七星区七星幼儿园有校车1辆。在这些校车中,已经做到统一标识(指车身涂黄色,有“校车”字样)的专用校车有129辆,其中秀峰、叠彩、全州、资源、龙胜、永福等县(区)已全部统一。“剩下的非专用校车,也按要求在车身上贴了标识。”市教育局基教科有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桂林市已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校车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了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对申请办理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学校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校车及其驾驶人的资格条件,并进行相关信息资料登记备案,按照国家标准对审核合格的校车喷涂校车车身外观标识和发放校车标牌。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市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校车的路面检查和监管,共对12县5城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督察42次,检查校车360余辆次,全力保障我市校车安全运行。
安全监管很重要,而对校车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更是未雨绸缪。在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县区集中对本辖区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近400人次。各学校通过开学典礼、班会、交通安全法制报告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示图片展览、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各部门积极向家长宣传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劝导家长不租用黑校车、非法营运车辆和农用车,与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校车安全仍期待和需要大家共同关注。”该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部门监管责任进行了细分,但校车安全仍需要全社会担起责任。桂林市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建立了校车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热线(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20036,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823832)。自举报热线开通以来,市教育局共接到市民电话举报10起(件),举报内容涉及黑校车非法营运、超载等违规现象,事后经查实的有9起(件),违规当事人均受到了相应处罚,对校车违法违规现象起到了明显的遏制作用。(记者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