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桂林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全州县博宇酒店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2011年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0年我市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部署了2011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全市12县5城区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及全市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胡星宏,副县长陆丹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2010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化专项整治,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从制度、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促进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扎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积极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市区限放推行烟花爆竹销售棚架;协调做好“9·16”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后的复产验收;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会议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任务艰巨,压力很大。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爆竹配(装)药机械化等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创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构建和谐桂林作出贡献。
会议就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安监管烟爆字[2011]2号)。
会上,副县长陆丹代表全州县委、县政府致词,并就全州县近年来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作了总结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