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早上,县城一女子爬至一栋六层居民楼顶欲轻生,县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大营救,2个小时后成功将女子救下。
当日上午8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县城某居民小区内有一女子要跳楼,请马上出警营救。
几分钟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以及县公安消队大队同时赶到现场,发现该女子坐在一栋六层楼的楼顶边缘,自言自语,情绪不稳定,随时都可能从上面跌落下来,情况十分危急。经初步了解,该轻生的女子叫蒋某,23岁,系才湾镇驿马人,因个人恋爱不顺和不满父亲再婚等原因租住在该小区内。当日早上,其父亲到她租住房间要她搬回家住,蒋某即与父亲发生争吵,一时想不开,便爬到楼顶,坐在楼顶挡阳板上,扬言要跳楼自杀。当时蒋某情绪非常激动,又下着大雨,挡阳板只有三十多厘米宽,稍不留神就会从六层高楼上滑下。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彭建军立即派出女民警唐红做蒋某的思想工作,同时指派巡警大队民警、消防大队官兵和“120”急救中心做好营救准备工作,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划定警戒线,并联系蒋某家属对其进行劝说。经过民警雨中两个小时的劝说,蒋某的情绪稍稍得到缓和,但还是横躺在挡阳板上不肯离开。最后,民警确定蒋某确无轻生的念头后,迅速把握时机,由一名消防官兵跳到挡阳板上将绳子绑在蒋某身上,齐心协力将蒋某拉到了安全地带,成功救回轻生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