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金撬动大投入,小补助推动大建设,小投入发挥大效益”。自2010年获批为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县以来,全州县落实财政奖补资金4366万元,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754个,带动民间投资6285万元,项目覆盖全县276个行政村,共使1450个自然村的52.26万农民直接受益。这4000余万元的农村公益事业资金的奖补和投入,使得一大批具有辐射、引导和示范作用的样板项目、亮点工程相继落成和竣工,初步构建了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加快了该县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健全机构,强化宣传引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州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试点工作。同时,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充分认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是实现农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为农民谋福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其支持并踊跃投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突出重点,强化科学立项。为将财政奖补资金真正落实到群众最迫切、最急需的地方,该县结合实际,突出每年的侧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如2010年侧重村级道路硬化建设;2011年侧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今年将侧重于村级文化中心建设。在强化立项的同时,严格把好项目审核关:一是各村上报的项目必须是当年村民会议议事通过的,而且是该村村民需要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内民生项目;二是对各村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各村制定的方案、组织会议、档案记录、填报的申请表、相关资料整理等细节逐一把关,严格审核,做到申报项目与实际完全相符。
加强监管,强化跟踪问效。制定并下发了《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项目检查验收制度》、《民主议事和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设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养护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考核验收办法》两个办法,使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章可循,有条可依,村民理财小组及监事小组对资金使用负总责,所有帐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一是建立了联系点干部包村抓点制度。即乡镇干部对其联系村的一事一议项目负总责;二是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项目点,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建立严格的项目验收制度。按时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并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清算,兑现财政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