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唱响“老百姓的事就是桂林警事”纪实
7月24日凌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至桂黄一级公路咸水收费站,将正在该收费站上班的蒋某抓获,至此,发生在全州县金华宾馆的“7.21”持刀抢劫案成功告破。
3月以来,县城金华宾馆二楼的女厕所里连续发生3起抢劫案,由于案发白天,现场位于县城中心区域,且被抢者均为女性,社会影响极坏。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警务情报中心对案件情况进行串并分析,并在全局范围内下发预警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刑侦、指挥中心及城北派出所采取“天网”巡控、走访排查、蹲点守候等措施,积极开展侦防工作,张网以待。但由于嫌疑人作案时戴有口罩和帽子,作案时间短、逃离快,现场所留线索甚少,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的困难,且狡猾的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好像有所察觉,一度销声匿迹,不敢犯案。
7月21日18时50分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再次接到金华宾馆二楼女厕所内有人持刀抢劫财物的警情,受害人吴女士所描述的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及作案手段与前几起抢劫案相似。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城北派出所和刑侦大队出警处置。同时指挥中心监控员调阅宾馆社会技防监控视频发现:当日18时25分,一名身穿深色运动短衫、短运动裤、黑色鞋子的男子进入金华宾馆,18时42分离开时,用手挡住面部。为此,负责专案攻坚的刑侦大队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的所有“天网”监控视频,反复分析比对,确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7月24日凌晨,刑警兵分两路直奔犯罪嫌疑人蒋某的住所地和工作地——桂黄公路咸水收费站进行抓捕。蒋某被捕后,以自己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极力狡辩,责怪民警抓错了人,扰乱了收费站的正常工作秩序。但经过民警与嫌疑人的斗智斗勇,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蒋某最终交代了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5次在金华宾馆二楼女厕所持刀抢劫单身妇女钱财的全部犯罪事实。目前,蒋某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