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加大了廉租房等保障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该工程在县城拟建388套,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涉及财政投资超过1.4亿元。为了让廉租房的巨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作用,县检察院今年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通过加强廉租房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预防犯罪力度,制定预防实施方案确保监督到位,努力将廉租房建设工程打造成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为加强对廉租房建设工程的全程跟踪监督,该院与县房管所共同设立了廉租房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房管所、该院预防局有关人员负责具体事项。
为便于联合开展预防工作,该院和房管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规定了检察机关首先着重在招标环节实施预防工作,利用检察建议等手段做好防控工作。其次要强化对工程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环节的监督,避免资金使用混乱。再次要加强对工程监理、验收环节可能存在钱权交易现象的监督。
自加强了对廉租房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来,该院预防局先后深入工程一线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3次,监督审批工程资金拨付3次,提出健全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建议2条,均被采纳。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大举措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