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组通字〔2013〕3号
中共全州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2013年全州县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部:
现将《2013年全州县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公开张贴、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组织推荐等工作,力求使通知要求传达到基层、到个人,确保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全州县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3日
2013年全州县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强化面向基层、重视一线的导向,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年轻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全州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全州县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推荐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县直机关、企业挂职锻炼。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年轻干部为主体,以经受锻炼、丰富阅历、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到基层锻炼、到一线锻炼和到县直机关挂职,使年轻干部丰富不同层面工作经验,改善年轻干部经历结构,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全州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长期建设需要。
二、选派原则
结合全州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挂职人选,切实把那些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干部群众公认,但工作经历较为单一的40周岁以下的干部选派到艰苦地区、基层一线和县直机关、企业单位,经受考验、接受锻炼,着力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统筹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挂职培养锻炼。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遵纪守法,上进心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政为民;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四、选派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分三种类型:
(一)从县直机关选派1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
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任乡镇副职或党委委员,挂职时间为两年。
1、选派3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缺乏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2、选派32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且担任县直单位中层副职以上缺乏乡镇工作经历磨砺、有培养前途的股级干部。
(二)从县直机关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
从县直部门中的党务、经贸等系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规模以上企业挂职锻炼,挂任总经理(厂长)助理。挂职时间为1年。主要选派3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缺乏工业、经济工作经历的干部,以此提高优秀年轻干部经济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三)从县规模以上企业中选派5名优秀干部到县直机关挂职锻炼
从县规模以上企业中(含中、区直企业)选派干部到计划口、农口、经贸口等县直机关挂职锻炼,挂任县直部门局长(主任)助理,挂职时间1年。主要选派40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有发展潜力的县规模以上企业中的优秀干部。
通过挂职锻炼,切实提高挂职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使挂职干部达到“三个提升”,即选派的挂职干部在战略思维和深入了解基层情况,适应基层工作能力方面有新提升;在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把握政策、服务基层能力方面有新提升;在应对复杂局面,分析处理和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能力方面有新提升。
五、公开推荐选拔的程序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从2013年1月23日开始,至2013年2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2013年1月23日至25日)
由县公推办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全州县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县直部门、企业挂职公告,公布公开推荐选拔的方式、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信息。
(二)公开推荐(2013年1月25日至2月1日)
县直机关推荐第一类、第二类挂职干部的方式:以口为单位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注意推荐30岁以下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以下简称“四方面干部”),分三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初步人选(2013年1月25日至28日)。口内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经本人同意后报各口牵头单位。
第二步,确定正式推荐人选(2013年1月29日至30日)。各口牵头单位组织口内各单位主要领导研究确定本口4名正式推荐人选。推荐的4名正式人选中,必须有1名以上属于“四方面干部”的人选。
第三步,上报推荐材料(2013年1月31日至2月1日)。
第三类挂职干部推荐方式:由县工信局牵头,做好县规模以上企业(含中、区直企业)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工作,负责汇总各企业推荐的挂职干部人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推荐材料。
以上三类挂职干部正式推荐人选确定后,推荐人选要填写《2013年全州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人选组织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身份证;③任职通知(任职通知复印件加盖任免单位公章,亦可);④其它证明材料。同时,还需上报推荐有关人选的理由。公开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公开推荐材料报送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4823621。
(三)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2013年2月4日至5日)
根据公开推荐的情况,由县公推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人选名单。县公推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性评价,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四)考察和决定任用(2013年2月18日至28日)
由县公推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考察组意见,提交县公推领导小组讨论。由县公推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衡量,研究确定拟挂职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正式挂职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六、挂职干部管理
1、到乡镇挂职人员的挂职工作时间计入其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年限。
2、挂职人员纳入县委后备干部队伍管理,不定政治级别。
3、县委组织部每年对选派的挂职干部进行测评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挂职干部,直接列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年度评优名额。
4、选派的挂职人员挂职锻炼期间,因表现较差或因患病等其它原因不宜挂职的,由派出单位党组织提出建议,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中止挂职锻炼,返回原单位工作。
5、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挂职人员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按挂职前的职务级别安排工作。对挂职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可在挂职满一年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优先提拔重用。
6、中、区直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的挂职人员挂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县委向挂职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挂职人员所在单位重点培养使用。
7、选派的挂职人员挂职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附件:1.《2013年全州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人选组织
推荐表》(县直机关用)
2.《2013年全州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人选组织
推荐表》(规模企业用)
3.全州县中、区直(单位)企业及部分规模企业名单
全州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
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23日
中共全州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