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收费的实施方案》及区、市质监局下发的《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各项要求,全州局县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窗口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全州县质监局机构代码窗口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确保行政高效便民。自2011年5月份以来,全州局代码窗口已经为 47家微型企业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相关业务,并为企业减免了颁证费用22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