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坚持从扩大监督主体、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明确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范围等五个方面入手,做到“五化”并举,有效提升了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监督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不同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以执纪执法部门为主体,确定县纪委(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单位为干部监督信息交流联席单位,实施监督责任分解,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以干部监督信息员为主体,在全县“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同志当中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的人员担任干部监督信息员,负责收集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廉洁情况。
二是监督机制体系化。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逐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和“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干部监督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监察部门工作联席制度》、《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实行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对“公开招考”、“公推差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选任程序和重要情况进行全程记实,为落实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三是监督渠道多样化。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干部任前考察过程中,通过张贴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来信来访地址。建立信访、电话、网络等“三位一体”举报平台,面向社会大众收集干部监督信息,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四权”。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安排专人每天浏览各大媒体网站,加强对干部选拔、干部工作作风等监督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研判,去伪存真、扶正抑偏,防止和化解不当炒作。自2012年以来,共收集有关本地区的网络舆情信息4条,及时向领导汇报,给予了妥善处理。
四是监督对象重点化。把党政“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杜绝“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统筹兼顾,把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调任、离任的乡镇及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律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把新任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严格落实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财产公示、试用期考核等干部选任工作制度,科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将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的各个环节。
五是监督范围延伸化。为确保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干部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消除监督盲点。把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监督,重点了解监督对象在婚丧嫁娶、职务变动等敏感时期及八小时之外的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情况;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对一般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关键岗位以及直接掌握“人权、财权、事权”干部的监督,有效解决干部监督管理瓶颈;将干部监督内容由干部履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延伸到办事效率和生活作风等各方面,把各级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况纳入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