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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志刚检查全县交通安全

2012-12-01   发表:

贺志刚(左三)、张宁生(左二)实地察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11月11日,县委书记贺志刚在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宁生的陪同下,率领有关部门检查全县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当天上午,贺志刚先后来到国道322线七一村委交通事故易发地段、新塘坪交警执勤点、永岁乡梅潭渡口、国道322线黄沙河路段、庙头镇李家渡口等地,实地检查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检查中,贺志刚仔细察看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地段的警示标志标牌和道路状况,要求相关部门在交通事故易发地段设置减速带,树立交通警示牌和交通警示灯,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执勤交警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执法,重点抓好客运车辆夜间检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同时,各渡口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制定有关制度,加强对过往群众的安全教育,按要求限载定员,强化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人员管理和驾驶员培训,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

  随后,贺志刚一行在庙头镇政府召开座谈会。会上,县交警大队、公路局、交通局、庙头镇主要负责人分别对各自工作作了汇报。在听取各部门汇报后,贺志刚指出,当前我县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安全隐患点多,交通压力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各部门的首要责任,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做好全县交通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黄济贤副市长11·9讲话精神,各施其责,抓好整改。

  贺志刚要求,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下更大力气,突出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抓好督察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隐患大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大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着重管理好人、车船、道路三大主体,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各乡镇要肩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共同做好十八大期间全县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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