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根据自治区有关部署,今年桂林市要建污水管网201公里,完成18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且新建管网要达到增加进厂污水COD浓度的目的。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为有效完成“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今年2月,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2015年污垃项目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根据部署,桂林市今年建设任务为: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12县达到75%以上;在市区及12县建成区消灭生活污水直排口;全市建设完成201公里的污水管网;桂林市18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必须在今年完成建设,其中去年已按要求开工建设的14个建制镇的项目要在7月份投入试运行,今年开工的4个建制镇的项目必须在10月份投入试运行。
会议指出,由于部分县和相关镇重视不够、征地难等原因,目前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仍相对滞后。会议强调,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是自治区统筹部署的一项民生工程、环保工程,各县和相关建制镇必须把建设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目标,倒排工期,加速推进;市发展改革委、污垃办、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委等部门要对项目前期、审批、报批等工作及时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桂林市每月要对各地项目进度进行汇总排名,并在媒体上公布;对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彭代元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