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县交警大队对醉酒驾车的驾驶人王某进行刑事拘留。至此,全州县第一例“醉驾入刑”案划上句号,在全县产生了巨大的轰动效应。
全州县酒文化闻名遐迩,人们性情豪爽,讲义气,重感情,喝酒宁愿伤身体,不愿伤感情。尤其是有朋相聚时,更是举杯畅饮,不醉不归。针对这一情况,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刑警、巡警、治安等多警种在县城持续地开展整治酒驾夜查行动,并在5月20日的夜查行动中,查获了县内“醉驾入刑”以来的首例醉酒驾驶人王某,并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和移送检察院。同时,县交警大队自《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实施后,加大了对辖区内酒驾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出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晓“醉驾入刑”不再是一纸空文,使他们自觉做到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效果十分明显。
目前,全州县辖区内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交通违法,交通肇事等案件的发生少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