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推荐差额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2个)
1、全州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2、全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8个)
3、中共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主任;
4、中共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纠风室主任;
5、中共全州县委副科级组织员、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6、中共全州县委副科级组织员、组织部调查研究股股长;
7、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副书记;
8、全州县体育事业管理处副主任;
9、全州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0、全州县旅游事业管理处副主任。
二、公开推荐差额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开推荐,差额选拔。
三、公开推荐差额选拔人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职位中特别要求的除外);
3、有胜任公开推荐差额选拔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全县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
1、正科级领导职位(2个)
(1)全州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且任职时间2年以上(即2010年8月1日以前任职),或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且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历;热爱科学技术事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渊博的科学技术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管理工作能力。
(2)全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45周岁以下(即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且任职时间2年以上(即2010年8月1日以前任职),或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且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历;热爱老年工作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管理工作能力。
2、副科级领导职位(8个)
(3)中共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或现任科员职务干部且任职时间2年以上(即2010年8月1日以前任职);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全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纠风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或现任科员职务干部且任职时间2年以上(即2010年8月1日以前任职);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中共全州县委副科级组织员、组织员办公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且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现任科员职务干部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中共全州县委副科级组织员、组织部调查研究股股长: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且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现任科员职务干部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7)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副书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股级干部,或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中2年以上共青团工作经历的干部;热爱共青团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8)全州县体育事业管理处副主任:现任副科级职务干部(含担任非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股级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体育运动和体育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管理工作能力。
(9)全州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副科级职务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股级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管理工作能力。
(10)全州县旅游事业管理处副主任:现任副科级职务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股级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机关、事业单位中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旅游工作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不适合提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
四、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的程序和步骤
公开推荐差额选拔工作从2012年7月13日开始,至2012年8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2012年7月13日至17日)
由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全州县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公布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信息。
(二)公开推荐(2012年7月18日至24日)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均采取直接向县公推办推荐的方式进行,三种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是指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拟推荐人选,经本人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每个单位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多推无效。
2、群众举荐是指干部群众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推荐人选,每个职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3、个人自荐是指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自荐,只能自荐1个职位。
同一人选只能推荐1个职位,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县公推办征求其个人意见,确定推荐1个职位。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推荐,都要填写《2012年全州县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署推荐人真实姓名,否则视为无效推荐。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推荐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②身份证;③任职通知;④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指上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职位); ⑤其它证明材料。组织推荐还需上报本单位推荐有关人选的请示、推荐理由、推荐人选登记表。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可以到现场推荐报名。公开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下午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2012年7月25日至29日)
由县公推办对各职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人选名单。每个职位与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推荐差额选拔。
(四)适岗评价(2012年7月30日至8月2日)
由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及有关方面的代表10-15人组成各职位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相关材料按照选拔岗位职责要求进行人岗相适性评价,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进入竞职演讲答辩环节的人选(推荐人选提交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同时向社会公布适岗评价结果。评审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五)竞职演讲答辩及民主推荐(2012年8月10 日前)
由县公推办召开民主推荐大会,采用大评委制推荐,参加人员为: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竞职演讲人员所在单位及公选职位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代表和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共30-35人。按以下程序组织:
(1)发放会议材料。将参加竞职演讲人员的基本信息表(每个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竞职演讲答辩顺序名单(顺序由抽签决定)等材料提供给与会人员。
(2)进行竞职演讲及答辩。每位竞职演讲人员进行5分钟的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自身优势、对公选职位的认知和理解、今后的工作思路等)和8分钟的竞职答辩(由县公推办组织命制试题,竞争同一职位的人选共用同一套答辩试题),演讲答辩时其他人选回避并进行封闭式管理。
(3)进行综合评价和民主推荐。每个职位的竞职演讲人员演讲答辩结束后,由参会人员结合竞职演讲者个人基本信息及演讲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民主推荐。为体现公正性,每位与会人员每个职位必须推荐3名人选,多推或少推都视为无效。
(4)统计推荐票。由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统计,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
(5)当场公布推荐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3名进入考察环节(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人选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六)差额考察(2012年8月11日至14日)
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职位分类,对每个职位3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考察组意见,提交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讨论。由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根据公推差选职位要求和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2名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七)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2012年8月23日前)
根据推荐情况、考察情况、职位要求和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的意见,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每个职位2名拟任人选进行讨论酝酿和无记名差额投票表决。票决之前,各职位拟任人选到现场与县委常委们见面,每人进行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发言。县委常委会成员在听取拟任人选自我介绍后,结合各职位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衡量,最终按照每个职位1∶1的比例,以无记名差额投票表决方式确定1名正式拟任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八)决定与任用(2012年8月31日前)
对正式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正式拟任人选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对任职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任职前的职务级别另行安排工作。
全州县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13日
2012年全州县公开推荐差额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