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庙头镇农械厂严格按件计酬地管理企业,县内绝大部分企业实行此种管理办法:严格上下班制度及请假制度,每迟到一次罚款0.5~1元,在工资中扣除。实行定额管理,按件计酬、多劳多得。超产部分,奖励工人20%,完不成定额,减去工资20%。原材料消耗节约部分归己,超过定额的由工人自己负责。加强质量管理,合格产品,发给全部工资,不合格产品不计工资,所消耗的原材料由本人负责。庙头镇农械厂未实行此办法前,企业连年亏损,实行此办法后, 扭转了亏损局面。 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2万元,上交承包款1.25万元。1989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1万元,上交承包款1.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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