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商业、饮食企业
县内乡镇企业的商业、饮食企业,绝大部分从个体经营发展起来的。这些企业大部分是自筹资金,规模较小,经济效益较好。
1984年,全县共有商业、饮食企业27个,从业人员179人:总收入94.09万元。1985年发展到2899个,其中乡办11个、村办68个、联办92个、个体2728个;从业人员4701人;总收入849.1万元。
1990年, 全县商业、饮食企业4233个,其中乡办29个、村办5个、联办42个、个体4157个;从业人员5505人;总收入5509.68万元。
这些企业网点80%以上设在圩镇上, 全县平均每198人有一个商业点。经营业务主要以布匹、百货、糖、烟、酒、代购代销等。饮食企业446个,平均每1678人有一个饮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