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上:由社统一制定生产计划,社员和生产资料,编成几个作业组,以常年产量为标准,实行包工、包成本和包产量。
收入分配上:生产费用和股份基金(当年生产成本) 和公有化股份基金(购置集体固定资产)按土地、劳力对半分摊;在全年总收入中,扣除公共积累、生产成本和四成土地分红外,其余按劳动力所得工分分配。对每一个社员,先评定底分,后在劳动中采取死分死记、死分活评和定额包工三种形式。
1953年至1955年,各初级农业社粮食逐年增产,以1952年为基数,1953年为100.32%,1954年为107.12%,1955年为112.63%。
蒋在球农业社,1953年建社时,桂林专区各县,均派干部参加;1954年春,由14户扩大到208户的大社, 4月2日,举行扩社庆祝大会,省农业厅长徐麟村及各专区农业社代表,参加祝贺,省委书记陈漫远写祝贺信,希望该社“真正成为全省农民的先进旗帜”;1954年秋,越南民主共和国派其越北农村工作部长,到该社考察月余。由于该社管理工作认真,除1953年和1956年遭受旱灾粮食有所减产外,其他年份均增产,特别是1955年以后,入社农户增至335户。该社平均亩产:1953年为256.5公斤,1954年273.5公斤,1955年285公斤,1956年为276公斤。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根据全国统一社章规定,土地归社集体所有,自留地在原有基础上调整,耕牛、农具折价入社,各社的公有财产统一归大社所有,其贷款和对社员的欠款由大社归还。
1955年冬天,县内试办“七一”(蒋在球)等6个高级农业社;次年2月初,掀起扩社、并社升高级社的高潮,将1302个初级社、3600个互助组和少部分单干户一律吸收入社;对地主、富农和农村反革命分子入社, 分别作社员、预备社员和管制生产三种办法吸收;3月底,全县建成154个高级农业社,基本上是一乡(小乡)一社,入社农户9.61万户,34.6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99%。
高级社的组织形式:一般下设分社和生产队;大的生产队下分作业组。各生产队的劳力、土地、耕牛及主要农具实行固定。
高级社建立后,实行以劳动管理为中心的四大管理制度:①计划管理——订出全社的年度计划及发展规划,生产队根据社计划订出本队的具体计划和季节安排。②劳动管理——实行集中经营统一管理,社管理委员会有权调配生产队的人员、耕畜、农具;生产队内实行劳动定额、评工记分和“三包一奖”制度,各生产队超产部分,除上缴部分外,按生产队劳动工分多少分配。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预算、开支审批、会计记账、公物保管、定期公布收支等制度。④收益分配制度——实行全社统一核算,全年实物现金,扣除国家税收、生产费用、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外,一律按社员工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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