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恩元
陈恩兀(1893~1977) ,字子惠,号炳南,
文桥区同义乡仁山口村(今属文桥镇百仁村公所) 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在全县高等小学堂读书,因成绩优异,翌年由学堂保送入桂林府中学堂读书。光绪三十四年(1908)弃文习武,转入蔡松坡在桂林创办的陆军小学堂炮科学习。毕业后,历任排长、连长、副营长。陈幼年在家习少林拳,有武功。民国8年(1919)冬,在广州曾挺身挥拳击倒数十人的围攻,救护了原在陆军速成班的教官甘象贤。民国12年,陈在文桥下九里团练局, 于酒席筵前一声暗令全歼冒称司令的匪徒19人,缴获驳壳枪6支,步枪十余支。
他后任第四集团军第七军四十五师参谋长、第四集团军司令部少将副官长、第四集团军第八军教导团团长、第七军第十九师副师长、陆军第二十九师师长、兴全灌警备司令兼全县县长、桂林区民团指挥官兼参政监督、广西民团干部学校校长、桂林市长、广西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陆军中将衔、国民党中央监察院监察委员。
陈恩元自蒋介石“四·一二”政变以后,长期在桂北地区工作。他效忠于国民党统治,干了不少与人民为敌的事情。
民国19年,他执行国民党广西省政府“清党”的指示。在他兼任全县县长期间镇压农民运动,如逮捕在小堂前(今属龙水镇)、河口里(今属城郊乡)一带领导农民进行减租减息运动的首领倪国祉等入狱。民国20年陈恩元执行广西省第二次“清乡”命令。他坐镇灵川县“清乡”,与县长莫国藩首先在潭下区牛皇庙主持召开有各区、乡、村、甲长、乡绅参加的“清乡动员会议”,全面开展所谓清乡查户口、刺血盟誓、具结、五户联保等,逮捕了很多农民骨干。先后分四批集体枪杀百余人。民国22年,陈恩元任第七军第十九师副师长,奉广西省政府命令率正规军一个团及迫击炮、机枪各一连,协同桂林区民团指挥官张淦“围剿”在全县桐木江的瑶民起义。 据这次“围剿” ,杀害瑶民100余人,俘虏200多人,烧毁瑶区房屋328座,冻死、饿死者不计其数。
民国23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桂北时,任桂林民团指挥官的陈恩元,奉李、白之命与全县县长虞世熙委派蒋余荪为全县民团常备队第一联队长、委派刘遂谋为第二联队长,命令他们率所部尾追堵击屠杀掉队红军战士。
民国24年8月, 时任桂林区民团指挥官的陈恩元,接到百寿县长唐光璟的密报后,即率部前去镇压农民暴动。当年农历十月十二日,他在百寿县附郭乡回龙庵亲自主持“清乡”大会,逮捕起义农民三百多人,并指示县长唐光璟集体枪杀农运骨干16人,还判刑多人,并悬赏缉拿枪杀农运骨干龚其汝。他还将中度卸任县长李英以“通匪嫌疑”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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