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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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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宫
境内州学与文庙合二为一,统称学宫。始建于北宋庆历四年(1044),旧址在州城东北部。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迁于凤凰山(今凤凰公园)南麓,屡圯屡修,有历史资料记载的,共计8次,即:元至正十年(1350) 、明洪武四年(1371)、宣德九年(1434)、正德八年(1513)、清顺治十六年(1659)、康熙二十年(1681)、雍正二年(1724)、乾隆三十年(1765)等年代进行了重新修理,并先后建筑了登科提名碑、尊金阁、名宦乡贤祠等配套建筑物。民国年间,尚存部分学宫建筑物,民国28年(1939),私立大同中学曾以此为校址。民国33年,全部被日军毁坏。
教官、课程、学额
宋庆历四年(1044),州学设教授1人;元代全州州学,设学正1人,学录1人,教谕1人;明代设学正1人,训导1人;清代设学正1人,训导1人。学正负责教育所属生员,训导、教谕、学录等官员,协助学正进行教育。教官资格,清代规定“地方儒学教官,教授由进士除授,学正由举人考授及大挑拣选,其余教官由优、拔、贡生录用”。
州学讲授课程,明、清大致相同,每月初一、十五,集诸生拜先师孔子遗像后,教官讲解《四书》、《五经》,有条件的研读《十三经》和《二十一史》。习作方面,均须学写诏、表、策论、诗、赋等,论文均用八股文体裁。武生还要学马射、步射、技击及《武经》。诸生均临摹晋、唐名帖,故书写一般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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