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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卷 民政 扶贫 信访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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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扶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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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解放后,民政部门本着有灾救灾、无灾扶贫的精神,结合救灾开展扶贫工作。1984年成立
全州
县山区办公室, 合并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办理、管理扶贫工作。1987年8月建立全州县扶贫办公室,编制5人。1989年7月更名全州县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配有正、副主任、秘书、工作人员共5人,管理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1990年5月,成立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副县长兼任,组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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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扶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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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卷 民政 扶贫 信访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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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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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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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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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抚恤 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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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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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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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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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扶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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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扶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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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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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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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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