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政协十年来,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挥职能的作用:第一种方式通过各种会议进行协商监督,具体形式有四:一是主席按规定列席县委常委会议或正副主席在四家班子会议上就会议研讨的重要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政协常务委员会召开例会或专题座谈会就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和政协内部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十年中召开例行性常委专题座谈会47次,其中专题座谈会8次, 每次常委会都研讨协商1~2个专题,涉及全局性的专题座谈会,都邀请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并请政府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通报情况,直接与县委、政府领导进行协商。 1991年1月23日举行的第四届第三次常务委员会议,对县“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修改稿)的研讨,提出26条重要内容和技术性的修改意见,得到了中共全州县委的采纳。三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从一届到四届共举行全会14次,每次会议除对统一战线和政协内部事务进行协商外,全体委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就政府工作、检察院、法院、财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第三届三、四次,四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提前于人大会召开,先讨论拟交人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财政预决算报告》(讨论稿) 和检察院、法院工作报告(讨论稿),将全体委员的意见综合整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送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大多数意见、建议得到重视和采纳,使四个报告提出的任务和措施,更切合县情,并在三届三、四次会议中举行委员意见听取会,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到场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有的问题,县委、政府当场拍板解决。四是每年在县城和到乡镇召开以政协委员为主的各界人士座谈会。十年来共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52次,其中在县城召开的各界人士座谈会,县委、人大、政府领导到会直接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 各界人士坦诚地就全县“两个文明” 建设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1988年、1989年各界人士春节座谈会,各界人士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廉政建设、治安、县、乡干部工作作风、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中肯、批评严肃,对县委、政府改进工作、民主决策、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起到重要作用。为广泛听取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从1989年开始,政协和统战部一起到各乡镇配合党委、政府召开了以政协委员为主的各界人士学习座谈会,在学习中联系本乡、县政协、经济生活中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和统战部将各乡镇各界人士座谈会有关县委、政府和部门的意见综合整理送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使党政机关比较全面地了解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与要求。第二种方式通过提案,建议案反映人民群众或基层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应兴应革的建议。第三种方式通过视察、考察、调查活动进行协商和监督。十年中就治安、知识分子问题、经济、文化、教育、少数民族、联谊、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了45次视察、考察、调查。每次活动都在认真研讨的基础上,写出(视察、考察)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形式的活动,使政协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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