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在县城召开过四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7年11月7日至10日召开,代表374人,出席会议代表369人,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政府就代表提案、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作了汇报。大会作出了《关于加快公路交通建设的决议》、《关于加强城乡圩镇建设的决议》。选举盘喜明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谢纯吉、周定柱、李琇、唐莲英(女)、刘昌逵、唐思想为副主任;选举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含正副主任) ,选举余运军为县长,周广德、蒋炳枬、盘子美(女)、阳友松、蒋廷春为副县长;选举王喜修为人民法院院长,罗会友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人。 第二次会议,1988年7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51人,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集资抢修中小学危房的决议》、《关于我县建设征用土地问题的决议》。第三次会议,1989年4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3人,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发展山区生产的决议》、《关于节约办红白喜事的决议》。第四次会议,1990年3月22日至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43人,大会主席团由47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了政府就三次会议所作出两个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步伐,大抓林业、七年绿化全州的决议》。余运军调离本县辞去县长职务,大会选举周永义为县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0年9月8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 代表371人,出席会议代表368人, 大会主席团由47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政府就九届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选举唐世荃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莲英、唐思想、唐开嶟、呼焕章为副主任;选举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 (含正副主任),选举周永义为县长,蒋廷春、盘子美、蒋承卿、蒋志农、唐昌元、李天全为副县长;选举王喜修为人民法院院长,罗会友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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