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税赋
顺治八年 (1651年) 每亩田赋税科米2斗5升7合7勺。咸丰中末期至光绪二十八年(1853~1902年) ,除田赋和关税外开征厘金,其项目有29类1942项,几乎无物不课税。税率达3~5%,最高的到10%。例如:每担(100市斤)花生缴厘金:出山5分,落地3分,出境3分;每担茶油, 出山1钱2,落地8分,出境8分;白米每万斤抽银3两,糙米每万斤抽银2两9钱,稻谷每万斤抽银2两2钱。一种货物经过省境所纳厘金少则3~4次,多则5~6次。
镇压反清起义军
咸丰五年(1855)四月,广西反清起义军——升平军(又称红巾军、升平天国)复占灌阳县城。
全州知州即派团练6000人开赴灌阳攻打升平军,将其赶出灌阳。咸丰七年(1857)六月,全州团练会同省绿营兵及湖南4000余援兵开赴兴安围攻陈永秀、黄金亮率领的升平军余部。光绪二十三年(1897)五月,内建乡团练围剿反清武装起义组织——全州哥弟会,杀戮哥弟会兵将200余人,俘虏10余人,致使起义军惨遭失败。
屯田积谷
明末,因朝代替换和士卒逃亡等原因,屯田时有荒芜。清初,州署下令不许私人侵占买卖荒芜之屯田,一律收归州署。康熙十九年(1680),州署有屯田6079亩。宣统二年(1910)全州成立公田局,将屯田及部分寺庙田归州署管理。
乾隆时期,州治有仓库23座,储谷3万担,其中西延分库储谷6800担。咸丰二年(1852),储谷毁于兵燹。光绪二十二年(1896),知州洪杰奉命,饬城厢商民捐谷创设义仓,积谷1000担以上。
废科举立学堂
光绪二十七年(1901)州署奉令停止武试。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举人进士的乡试会试。光绪三十二年(1906) 乡绅赵炳麟、唐鹤、蒋任衡以全州宾兴局为校址,拨宾兴公款(地方官之招待经费) 首创全州州立两等小学堂,招生48人。宣统元年(1909年)内建乡创办龙山高等小学堂。是年,全县有小学堂3所,学生202人,嗣后相继建立等觉、
永岁、五福、多宝等小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