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民国14年(1925)10月,中国国民党(简称国民党)全县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成立,并对外公开。县党部执委中的常务委员主持党部的日常工作,下设组织、宣传、总务、农民、妇女诸部。民国14年至16年先后任命常务委员的有俞藩、蒋大椿、唐锦兰等。
民国16年4月12日,国民党在全国发动清党反共活动,当年12月毛振先任兴、全、灌3县清党办事处主任,长驻全县,其党务工作基本停顿。
民国17年6月,清党办事处将党部改为党务整理委员会,整理完毕后于7月选举产生执委和监委,蒋大椿当选执委常务委员。此后农民部撤销。
民国18年,县党部停止活动。民国19年冬,全县组织党务整理委员会,恢复党务活动。民国20年开展全省性的党务整理工作,蒋宗海(兴安人)任常务委员,党部工作机构恢复,设秘书(常务委员兼)1人,干事3人、助理1人,共5人。
民国21年4月, 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作出“市县以下各级党部改为秘密组织”之决议。广西省党部于7月5日通令各市县党部结束,县党部仅设党务通讯员一人,负责对内对外事宜。
民国23年复建立县党部执委,系秘密兼职,一切对外事宜,仍由党务通讯员负责。民国24年至27年任党务通讯员的有邓树馥、胡琦2人。
民国26年7月,抗日战争开始,8月,党部恢复对外活动,设通讯员、干事共3人。
民国28年元月,撤销常务委员制,设书记长。此后县党部组织逐步正规化,成立执委和监委,除书记长外,委员均系兼职。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书记长的有胡琦、唐志豪、蒋拯民、蒋雨等。 党部内设总务、宣传、组织3股,置专职干事、妇女、工运等股,有专职、兼职两种情况。民国31年,增设录事1人,共8人。
民国33年10月至次年8月, 县党部迁镇东乡东江村,置书记长、秘书各1人,干事2人,共4人。民国34年8月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县党部迁回县城。设书记长、秘书、组织、宣传、文化干事各一人,助干、录事各1人,共7人。民国35至36年,CC派势力伸入党部期间,除原有设置外,特置省调统室干事1人,汇报“异党”情况,编制共8人。民国37年实行党团合并,桂系地方势力排出CC派, 机构扩大,设正副书记长各1人,编制14人。民国38年党部机构紧缩,设书记长、秘书、干事各1人。
民国34年至38年县党部消失为止,历任书记长的有蒋雨、阎绍遥、蒋奇芬、蒋庆标、陈开瑞、李化鲲等。
县党部下设区党部,区党部下设区分部或小组。据现有资料表明,民国14年下设区党部8个,小组不详。民国20年下设区分部17个。民国29年置区党部6个 (含:省立全州初中、县立国民中学、恩德区、建宜区、长万区、升平区) 。直属区分部3个(含县党部、县政府、清湘镇) 。44乡各设一区分部,隶属农村区党部。民国31年,45乡1镇合并为20乡镇,成立8个区党部,56个区分部,303个小组。民国38年设区党部4个,区分部20个。区党部、区分部机构历来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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