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5月8日,根据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批准意见,宣告全州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并宣告全州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诸权归县革委掌握。6月8日至8月28日,县内605人参加桂林武斗。在武斗和“巩固后方的防范措施”的错误论调影响下,全州城乡又发生多起乱杀人事件,最严重的是在6月27日前后一个月内,先后死亡1111人。9月18日自治区革筹委制止杀人的指示贯彻后,乱局才彻底停息。
1968年9月至1972年,县内乱杀人的现象被制止后,“左”倾思潮仍未降温。1968年9月15日,县城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游斗。尔后,县革委根据有关“文革”的部署,成立斗、批、改领导小组,开展“大批判”和“清理阶级队伍”,实行所谓“三查” (查: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隐藏在革命队伍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没有改造好的五类分子”及其黑手的活动) 。当时全县审查、关押、批斗的达1100余人,把一批老干部、老党员、爱国知识分子420人,送“五·七”干校思想改造。把108名干部送“斗、批、改”大队作为敌我矛盾监督劳动改造。在区革委统一部署下,把解放战争时期的地下党、游击队作为大案要案审查, 严重伤害了坚持革命斗争的地下党员和游击队员。1970年4月15日,根据上级统一布置,进行全县性统一搜查,县成立了299个领导小组,出动71193人,重点搜查4823户,震动很大。“清理阶级队伍”期间,造成大批冤、假、错案(详拨乱反正) 。1970年7月重新建立中共全州县委员会,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仍然持续执行原定的方针、政策。
1972年9月,县委在贯彻“批林整风”过程中,根据上级指示,主要批判农村包产到组、包产到户、 单干野马副业和扩大自留地。 1975年冬天,在贯彻“农业学大寨”过程中大搞“批修、批资总体战”,采取各种措施,限制自留地商品化,致使市场萧条。“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乱砍滥伐森林达18.13万亩。
“文革”时期的生产建设 十年动乱,给全县造成了严重的混乱和损失,其纠正情况详见拨乱反正。当时县内一批领导干部,在被冲击的处境下,仍设法改善生产条件,广大干部、群众,顶住干扰,致力生产建设。
水利建设方面。其中石枧水库,在“文革”混乱的情况下建成,尔后,磨盘、源口、五福等中型水库,相继上马,调用非受益区劳力,任务落实到生产队,延续到1979年,基本完成土石方工程。全县的保水田由1966年的24.7万亩,10年后达到42.4万亩,奠定县内保水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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