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经济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工业。 包括基本建设、流动资金挖潜改造、科技3项费用以及商业的简易建筑费等。
1953年国民经济恢复后,国家投资逐步转入到经济建设上来。1954年投资3.77万元兴办酒厂和公私合营电厂。1955年到1957年共投资7.7万元(含集体转入部分) 扩建酒厂及兴办公私合营印刷厂、地方国营铅锌矿、锰矿。1958年至1960年在“大办工业”的高潮中,县财政共投资477.42万元。其企业项目有水泥、钢铁、硫、煤、耐火材料、化工炸药、农械、纺织、钨锡、 电厂、 瓷器、造纸、五金、皮革、木器等27户工业企业,有职工4998人,固定资产161.2万元,流动资金197.1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1960年工业总产值1971万元,盈利163.6万元。1961年调整国民经济,工业进行整顿,是年工业投资仅2万元。1963年起企业缩减到6户。1969年工业企业经过调整后又起步发展,国家财政(预算内)拨款4.8万元,地方财政(预算外)投资103万元。新建县袜厂、五里坪电站及鲁板桥、
两河、
东山3个煤矿区。1970年至1985年自治区、 地区投资850万元, 新建火电厂、氮肥厂。自治区先后投资180万元和400万元, 新建农机配件厂及纸板厂。同期,县财政拨款365.05万元,地方财政投资503.06万元, 新办电池厂、 水泥、农药、化工三厂、罐头厂等。县还拨付五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73.68万元, 流动资金275万元。到1985年止,氮肥厂生产碳酸氢氨8.91万吨,水泥厂生产水泥33.88万吨, 湘山酒生产量1981年达到2678吨,实现税利271.91万元。1986年用于基本建设投资14.6万元,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0.8万元。其中电池厂、袜厂贷款利息9.4万元,化工一厂改造设施投资11.4万元。1987年至1990年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生产和深化改革,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82.3万元, 企改资金99.8万元,两项合计482.1万元,其中湘山酒厂扩建122.8万元,电池厂、罐头厂贷款利息97.1万元,化工一、三厂82.1万元,其他乡镇企业,灵川铁合金厂
全州分厂180.1万元。另外粮食部门修建简易仓库支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