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民国28年(1939)县政府秘书室设统计员。36年设统计室,配主任、科员、办事员各1人,管理统计工作。
解放后,1954年8月成立县计划统计科。1955年10月,单独成立统计科。1962年2月,成立县统计局。1966至1967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统计机构瘫痪,人员下放,统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1968年12月县革委生产指挥组下设计统小组,1973年10月划归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79年11月恢复县统计局, 1984年配干部7人。同年县成立农村抽样调查队。1990年,统计局配有干部10人, 农村抽样调查队改称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有干部7人,各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都配有专职统计人员1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