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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街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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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6年(1927)国民党县政府开始整治市容,征集民工拆除大南门至板桥头到今人民医院一段城墙,修建环城路。民国26年板桥头至江东庙(今建设完小)街道路段,进行了扩建,改造后街道两侧房屋,均是2~3层骑楼,比较整齐划一,路面拓宽至3~4米。民国33年日军入侵县境,县城毁于兵祸。翌年光复,居民在废圩瓦砾上重建家园,店铺房舍,零落错置。解放以后,1954年民办公助翻修江东庙至板桥头三合土路面。同时将汽车站至火车站公路、街道两用路段,进行改造扩宽,铺设泥结碎石路面。1959年桂剧院至全州大桥中心路段,扩宽20米, 两侧人行道各宽4米,铺设泥结碎石路面。1960年,新辟农械厂至东门渡口公路、街道两用道路。1963年拆除江东庙至板桥头街道两侧超出临街面的建筑物,路面拓宽为18米。1964年,江东庙至三江口的街道,拓宽为5米,音寺路拓宽至6米。1966年桂剧院至农机局路段,铺设沥青路面。1973年卫生局至农械厂路段,铺设水泥路面。1974年重铺农械厂至水厂桂黄公路沥青路面。 同时盘石脚路面开山拓宽2米。到1979年底县城过境公路和主要街道,均铺设沥青和水泥路面;同时对城区巷道亦有改造和维修。1983年至1990年,肥皂厂至北门村公所的环城公路、凤坡路、江南路相继建成,并完成了湘山寺市场、中心路、朝京南路、朝京北路等主要路段铺设沥青或水泥路面。1986年至1989年扩建桂黄公路城区段,全长2770米, 道路红线由原来20米拓宽为32米,车行道由10米拓宽为12米,两侧行人道各6米,增加非机动车行道两侧各4米, 整个扩建工程拆迁房屋14417平方米,围墙949米,改设供水管道5470米, 改移电力线3070米,电讯线2520米,新修下水道4680米,人行道33480米,新铺车行道沥青路面54900平方米,工程总预算为332.6万元。由于贯彻人民道路人民建的政策,得到各行业的大力支持;凡是国营、集体单位的房屋拆迁,均由单位自己负责,不发拆迁费。邮电、 电力、供水等单位,无偿改设了电线管道,不少单位出车出物支援,实际投资118万元,比总预算减少投资204.6万元。1990年扩建滨江中路、中心路至板桥头全长410米,车行道8~12米,行人道4~10米,水泥路面,总投资52.3万元。(详见表12~2)。

1990年县城街道一览表
表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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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县城巷道一览表
表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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