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汉代已有砖瓦业,明代已有采矿业,民国初年已有冶炼(铁) 业,民国36年(1947年)开始有私营电力业。1949年,全县个体工业有:榨油业36户,面粉业8户,豆腐业64户,豆豉业11户, 酿酒业66户,染布业6户,松烛业20户,铁器业65户,木器业72户,竹器业43户,银器业14户,铜器业4户,犁头业4户,米粉业33户,饼干业12户,皮革业12户,缝纫业114户,纺织业40户,针织业11户,爆竹业19户,印刷业10户,香烛业9户,纸作业25户,衡器业2户, 小五金业11户,弹花业8户,造船业5户,织网业5户,雕刻业16户,电力业1户,共30个行业746户, 从业者1406人。1950年部分外地手工业者返回原籍,全县私营手工业减少到451户。 1950年以后, 人民政府对工业、手工业进行扶助,1953年发展到996户,资金32.86万元, 从业者2212人。1954年开始对私营工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改造结束,仅余25户(25人)仍保持个体经营。1966至1976年期间,“左”倾思潮盛行,个体工业濒于绝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工业复苏。1979年全县个体工业3家,从业者5人, 资金7.2万元。1985年全县个体工业企业发展到277家,从业者438人,资金19.7万元,工业总产值198万元。1990年全县个体工业企业879家,从业者1026人,资金56.4万元,工业总产值3473万元。
附:
全州县桂星晶体厂
桂星晶体厂,系全州镇个体户何方县所办,1988年1月筹建,投资37万元(自筹17万元,银行贷款20万元) ,1990年5月竣工。厂址在水晶岗水电站西侧,厂房120平方米,宿舍80平方米,职工10人。主要设备有变压器1台(250千伏安) 、升降机1台、PC—100R高频感应加热炉2个,球磨机、搅拌机一套,烘箱1个。
1990年, 自治区科委对该厂下达立方氧化锆晶体的研制任务。同年5月投入试制,年底成功,得人工合成立方氧化锆晶体150千克,产值8万元,亏损10万元。
1991年10月15日,自治区科委对该厂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实物进行鉴定,其结果:1.该厂产品经广西宝石研究所鉴定为立方氧化锆,其光学及物理性能与国内、外人造立方氧化锆性能相符。2.该厂生产的超白色立方氧化锆晶体及其制成品,质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透明度、色散优于台湾地区和美国同类晶体,白度优于台湾地区同类产品,接近于美国同类产品。3.在生产超自立方氧化锆的工艺技术方面,具有工艺合理,技术可靠,能耗低,晶体得率高,产品质量好,特别在消色处理工艺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4.紫色立方氧化锆的质量,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水平。5.生产工艺技术成熟,无三废污染,可投入批量工业生产。6.此项成果,填补了广西的空白。该厂近一年的试生产表明,其社会经济效益良好,已在全州地区初步形成了人造宝石的生产加工产业。
1991年该厂生产立方氧化锆晶体1000千克,总产值30万元,收支平衡,免税。由该厂供应立方氧化锆晶体宝石加工厂已发展到9家,职工350人,加工机器27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