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 于今县地置零陵县,治所在今县城西南39公里处。属长沙郡。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 ,在县境东北部又置洮阳县,治所在今永岁乡梅潭村后坡上。当时,县境南北并存零陵、洮阳二县。同年,又置零陵郡,郡治驻零陵县。洮阳、零陵两县地属零陵郡。
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 改洮阳为洮治。东汉建武初,复称洮阳。建武年间(25~55年),零陵郡治从零陵迁至泉陵(今湖南省永州市北)。是时,零陵县对郡而言,称小零陵。
三国时期,刘备逝世(223年) 前,零陵(小零陵)、洮阳属蜀,之后属吴。晋、宋、齐、梁、陈,零陵、洮阳属荆州、湘州零陵郡。
隋开皇十年(590年) ,废零陵、洮阳、观阳(今灌阳县)三县置湘源县,县治在今城郊乡柘桥村,又废零陵郡置永州总管府,湘源县隶之。隋大业三年(607年) ,裁永州总管府,复零陵郡,仍辖湘源县。府、郡治所在今湖南境。有唐一代,湘源县隶江南西道永州。五代,梁太祖朱温开平元年(907年)封武安节度使马殷为楚王,湘源县属马氏楚国。
后唐天成元年(926年) ,李嗣源称帝(明宗),因避其讳,将湘源改为湘川。仍属马氏楚国。后晋天福四年(939年) ,从楚王马希范奏置全州,改湘川县为清湘县,与灌阳同属之,州治今柘桥村。后周显德三年(956年),州治从柘桥迁至今全州镇。
宋置荆湖南路,全州、清湘县名不变,隶属荆湖南路。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改听广南西路安抚司节制。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全州为全州路,仍领清湘、灌阳2县。属湖广行省。(注)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全州路为全州府,辖县如旧。洪武九年,降为全州,并撤清湘县,其地属全州,改隶湖广永州府。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韩观奏请将全州改隶广西桂林府。自此,全州为广西属地。清代,仍称全州,隶桂林府,但不辖灌阳县。
民国2年(1913年) ,改全州为全县,先后属漓江道、桂林道及桂林民团区、桂林行政监督区、省府直辖、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21年定为一等县,民国28年改为一等乙级县。民国24年,将县属西延区析出合兴安车田、浔源两乡置资源县。
1949年11月17日,全县解放,属桂林专区。1950年,将全县所辖西南边界的新田、百里、下界首3村(街)划归兴安县,1951年把南部边境的大龙、国豪、罗塘3村划给灌阳县管辖。同年,湖南省道县所属的白岭乡,零陵县所属的豹子岭、辽冲、黄腊洞、上窗、皎盐岩、早禾冲、以及何家洞乡所辖的灵牌山、耗草坪、长垒、长冲等地划归全县。灌阳县的古木、斜水、雷公岩划归全县,属东山瑶族自治区管辖。1952年7月资源县撤销,将延东、中峰、梅瓜3个区并入全县。1954年6月恢复资源县建置,延东、中峰、梅瓜3个区又划归资源。1957年秋,凤凰区宅福小乡的宅福村、仰田、紫福田、屯川村;畔毗小乡的龙井塘、铁炉塘、水岗头、月亮山、枫木山李家划归兴安县。还有畔毗小乡的畔毗村、松山里、老金塘、新金塘,刘家、秦家、鸭婆殿、枫木山秦家、沙里塘、老房子、炭盆岭、学里、湾里、石子桥、塘边亦划归兴安县,但这些村的群众不愿归属兴安县,不久又划归凤凰乡。195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县更名全州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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