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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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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水镇
绍水镇位于县境西南, 镇政府驻地绍水圩,距县城26公里。全镇面积250平方公里。东北与才湾镇相连,南与凤凰、咸水乡交界,西与资源县接壤。清属宜乡,民国22年(1933年)属建宜区,31年称白沙乡。解放初,属咸水区,1952年属第六区,1957年秋属绍水乡,1958年秋属咸水公社,1961年属绍水大区,1968年绍水分出咸水为绍水公社,1984年改为绍水镇至今。现辖绍兰、霖源、二美、下柳、洛口、柳甲、沿河、塘口、三友、松川、庙山、大惠、桐油、 福壁、大渭洞、高田、秀石17个村公所和绍水市场居委会,242个自然村,共1.39万户,4.8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0.32万人,汉族4.73万人,瑶族934人,其它民族84人。
镇西为越城岭山脉,东部为丘陵,地势东低西高。有咸水河、白沙河、长乡河流经境内。最高山峰清明界海拔1355米。主要矿产为锡、锰、煤。
全镇有耕地4.94万亩,其中水田4.31万亩,旱地0.63万亩,以农为主,盛产稻谷,是自治区商品粮基地乡(镇)。1990年粮食总产3043.1万公斤,人均产粮630公斤,居全县第四位。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760.38万公斤。 林地面积达26.94万亩。主要树种马尾松、杉树等。主要林产品有松脂、油茶、油桐、竹制品和木制品,年收入131.68万元。柑桔生产发展较快,到1990年底有柑桔1.06万亩,年产果1840吨,收入180万余元。全镇人均收入730元,居全县第4位。
现有镇办企业15家, 村办32家,联户及个体办925家,1990年从业人数2544人,年总收入1011.59万元, 居全县第七位。镇办企业有机砖厂、预制场,村办企业有锰矿等,年产机砖250万块,锰矿2500吨。
绍水市场是镇政府驻地,系全县较大的农贸市场。建有财政所、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农业推广站、供销合作社、食品处、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粮管所等财政金融商业部门。文化卫生单位有文化站、广播站、镇小学,县办全州师范、县办绍水高中,中心卫生院,联合诊所。境内有镇办初中4所,30个班,学生1795人,教职工137人;小学18所,教学点51处, 158个班,学生5824人,教师229人;镇医院1所,另医疗点27个。还有自治区农垦局的桂北农场、部队驻军。集体和个体商门店和摊贩。建有圩亭2305平方米,每逢一、四、七为圩日,赶集者多达1万余人,年交易额2000万元。是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境内有桂黄公路通过,乡道有绍水至高田、绍水至三友、绍水至福壁、赤兰铺至锁石江四条公路。每个村公所都有公路可通车。湘桂铁路自北向南越过境内,并设有绍水车站。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1年8月25日公布, 将镇内双藻田古墓群和沿河村古墓群定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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