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后开车撞劫匪
2月25日晚上9时25分左右,全州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322国道全州县咸水乡四季田村路段发生一起抢劫案,三名男子骑一辆摩托车对一辆微型车实施抢劫,微型车将摩托车撞出路外。报案的正是柳微车司机。
救援人员将微型车内的小女孩抱出时,医护人员发现她已经死亡。随后,消防员齐力将微型车推翻,发现被压在车底的男子也已经死亡。随后赶到的法医对小女孩尸检,发现女孩身上有两处刀伤,而且可能是致命的刀伤。
民警判断:这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刑事案件。警方出动了一百多名民警,全力追捕嫌疑人。当晚,犯罪嫌疑人唐某被抓获归案。
劫匪报复持刀杀人
柳微车司机王燕春向民警介绍说,2月25日晚上,他从桂林八里街开发区驾车回湖南邵阳老家,同村73岁的王某和附近村7岁的小女孩阿秀(化名)搭他便车。经过事发路段时,他停了一下车,一辆摩托车在他车后停下,两名男子持刀逼近驾驶室凶狠地说:“拿包烟来抽!”
警方调查得知,王燕春掏出一包烟递给一名男子,但对方说烟太低档,大吼:“拿800块钱过来,不然就砸烂你的车子!”王燕春拿出15元钱说:“我没有钱了。”两男子用刀砸坏车窗玻璃,还砍伤了王燕春的左肩。随后,两男子便坐上摩托车准备离开。
此时,王燕春突然启动柳微车,掉转车头朝着摩托车撞过去,两车一起冲下路基。
据乘车的老人王某向民警回忆说,当时柳微车压住了摩托车和两名劫匪,没被压的那个拖出被压的一名同伙后,后者从摩托车上拿出一把刀要砍王燕春。王燕春一脚踢开他,然后狂奔逃命。劫匪追不上王燕春,就冲车里的王某和小孩砍去。王某想保护阿秀,结果右手和左胸部被刀弄伤,他也只好下车逃命。回头看时,只见劫匪正在杀害阿秀……
司机和劫匪均被刑拘
据全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陈教导员介绍,据他们调查,2月25日晚上8时30分左右,三名犯罪嫌疑人唐某、蒋某、李某酒后坐着一辆摩托车,带一把砍刀和两把牛角刀伺机抢劫作案。
三人先在322国道咸水乡路口时抢劫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农用车,将司机砍伤并抢走100元现金和6包烟。随后,他们骑摩托车往兴安县方向走,开出约2.5公里后,见路边停了一辆柳微车,于是决定再次作案。这次被抢的,就是王燕春。
得手后,他们坐上摩托车准备离开,不料被王燕春驾车撞下路基,蒋某当场死亡,唐某被压在车下。李某把唐某拖了出来,受伤的唐某拿刀冲过去要杀王燕春,王燕春逃开了,唐某以为车上的小女孩是王燕春的女儿,就对女孩下了毒手。
案发后,咸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首先赶到案发现场,将正准备逃离的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逃离现场,目前正在追捕。经过调查,三人都是20多岁,唐某为网上在逃犯,蒋某也是负案在逃。
由于案情复杂,全州公安局请来全州县检察院批捕科两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联合办案。26日下午5时,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唐某刑事拘留,而王燕春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刑警大队陈教导员分析说,王燕春本是一名受害者,但是,当他发动汽车撞向摩托车时,对方的犯罪过程已经结束,他的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涉嫌故意伤害。事后,王燕春主动报警,在民警赶到时来到现场配合调查。王燕春向警方交待,他被砍伤、车也被砸坏,非常气愤,加上担心劫匪再次行凶,一念之差狠踩油门……
案发后,有网友将此事发帖到桂林一网站,立即引来众友网友跟帖,很多人感叹小女孩死得冤,有的提议“判司机无罪,并表彰他”;有的称“司机防卫过当,估计要挨坐牢了”。
一位自称执业律师的网友发帖称:“如果正在抢劫的事实成立,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之规定,司机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专门针对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作的特殊规定,学界称无限防卫权。”
还有网友认为,司机太冲动了,如果选择报警,而不是驾车撞上去,或许小女孩就不会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