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促进全县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提高干部把握政策、依法行政的能力。10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此次考试,以《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县24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定程序,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人员进行的法律素质和任职素质考察,也是干部任命前的必要程序,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考试也是检验干部法律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更好地体现为民掌权、为民选好公仆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