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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菌农拒还贷款480万的背后

2011-09-02   发表:

                                    去年10月,时任会长的唐某“失踪”,全州县食用菌协会也就人去楼空了。

        4 农村专业协会的“瓶颈”
       一个曾经轰轰烈烈的食用菌协会,如今门庭冷落;一个曾经是农民致富带头人、极受欢迎的能人,如今却为了躲避乡亲们的问责而远走他乡。这种极端的变化,折射出现实中农村专业协会的生存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协会迅速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590家,直接带动农户14.71万户,引进农作物新品种703个,建立各种高产示范点252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产品45个。
这其中,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功不可没。记者注意到,在《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要“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利用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在招商引资、抱团发展、壮大产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在全州县,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一直对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很重视,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去年,各个协会会员的家庭,比没有加入协会的农民家庭增收近4000元。”全州县工商局唐学义局长告诉记者,2009年种香菇失败的菌农其实在当年全县2.2万多户菌农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1%,那只是偶然的个案,而且他相信这些菌农的维权问题最终是肯定能得到妥善解决的。
      确实,活跃在桂林农村的这些协会,不管规模大小,他们都有各自的章程,在产、供、销上因地制宜形成了自己一套管理方式,即“民办、民管、民受益”,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单枪匹马闯市场难,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促进了农业增效,也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
        但这些协会发展壮大到今天,其所面临的“瓶颈”问题需要我们正视。
        这个“瓶颈”就是协会各方的诚信问题。
       全州县食用菌协会前会长唐某说,按照协会和菌农的合同约定,双方履行合同后,协会确实能得到一定回报,但这个过程要求双方都要讲诚信,否则就会影响到农民对协会的信心。
      “所以我认为,在这次协会与厂方及农民的纠纷中,菌农、厂方、协会谁都不是赢家。”唐某说。
       该协会副会长周命松也认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的形势下,专业协会与农民之间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维护专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环节。
       他说,2009年他曾介绍兴安的几个菌农从该协会购进60亩菌种,但后来没有发菌,菌农因此认为协会不讲诚信。
虽然后来经自治区和市里的专家调查认定不发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不按时种植以及天气原因的影响等,但菌农们还是因此对协会失去信任,最后经法院判决才解决了问题。
        灵川县潭下镇东头村老秦告诉记者,几年前他经县水果办介绍购进一批“黄花梨”种植,果树挂果后却是“杂梨”,在协会、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他得到了部分损失赔偿,后来又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嫁接了黄花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
老秦说,个别单位和个人不讲诚信不要紧,只要协会尤其是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重视,一旦出现不讲诚信而发生的利益冲突,也会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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