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桂林市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旅游景区与休闲购物企业协会、旅游饭店协会共同发出倡议:桂林全体旅游人,共同遵守,践行承诺,联合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维护桂林旅游市场秩序。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旅游法》就明令禁止“零负团费”,但“低价团”仍然在全国旅游市场大行其道。以“强制购物”“强制消费”为代表的低价竞争甚至“零团费”“负团费”旅游市场乱象,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也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4个旅游行业协会代表共同倡议,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依法依规经营,遵守旅游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原则,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引导旅游者合理消费,遵法经营、诚信自律,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责任。同时,也希望旅游者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合法理性维权。
其中,市旅行社协会倡议全市旅行社,经营合法、合理的旅游产品,与优质供应商合作,不经营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保障导游权益,不向导游收取人头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市导游协会倡议全市导游员,拒接“填坑团”,严格按照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行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市旅游景区与休闲购物企业协会倡议,建立公平合法合理的景区、休闲购物企业、旅行社、导游、旅游饭店等各方利益分配机制,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饭店协会倡议全市旅游饭店坚持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健全企业管理体系,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旅游者需求。
市旅发委负责人表示,市旅游发展委既要做好服务,依法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也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桂林市旅游环境,形成监管合力和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