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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深入各乡镇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2014-09-18   发表:

  本报讯(记者蒋家红 通讯员伍建文 唐明旭)7月9日,在石塘交警中队的院子里,来此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的群众络绎不绝。当天县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204辆。活动便民、利民、惠民,颇受群众好评。

  县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工作第一站是石塘镇。7月9日7时40分许,当工作组来到石塘交警中队时,该中队院内早有几百群众在此等候,电动车几乎将院子停满。见此情况,工作组马上投入工作,首先安排民警指挥电动车有序停放,然后让群众依次排队取号、审车、照相。由于车辆多,临近中午仍有上百名电动车车主在等候,工作组放弃午休时间,加班加点,当最后一辆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结束时,时间已到18时30分。

  全州县自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以来,该大队派出民警深入辖区乡镇小学、医院、车站、村委等地发放宣传资料,在电视台播放下乡工作通告,宣传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知识,告知群众下乡办理业务的时间地点。截止7月8日,辖区群众电动车上牌登记4000多台。

  全州县乡镇多且距离县城远、路况不良,乡镇电动车上牌成为群众头疼的事情,为方便群众更好更快地办理好电动车注册登记,该大队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工作准绳,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按照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自7月9日起至8月31日,在确保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派出工作组和各乡镇派出所联合开展电动车登记入户工作。

  据了解,每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只需交费5元。为开展好全县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县公安局成立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下乡办理工作小组,人员从县交通管理大队抽调,乡镇派出所协同配合、支持。各乡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分两轮实施。自9月1日起,将停止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同时,交警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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