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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纪委就中秋、国庆节严防“四风”下发通知

2015-09-20   发表:

  2015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日前,市纪委下发《关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决刹住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意见,以及《桂林市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防“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带头抓作风,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以律己,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收受节礼,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基层单位接待个人外出探亲、访友、游玩等非公务活动,切实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擦亮眼睛,发现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格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对中秋、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敬畏、知止的意识。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地方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记者 文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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